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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下达我市2017年育林基金减收补助 273万元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7-05


     近日,国家下达我市2017年育林基金减收补助资金273万元。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育林基金减收补助资金的通知》(预财农〔2017〕64号)文件,结合2014-2016年各县(市、区)商品林实际采伐情况及近三年的育林金上解情况及上年育林基金减收补助分配情况,局党组研究决定将273万元分配给老城、洛龙、栾川等九县三区及市林业局等十三个单位。该资金主要用于弥补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后基层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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