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5-05-26
为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结合实际,洛阳市林业局制定了《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该《条例》经2015年5月19日洛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
古树名木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历史见证,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文化和经济价值。洛阳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河南省山区林业大市,古树名木资源丰富,全市共普查建档古树名木33032株,其中散生古树5854株,名木93株,古树群58处27085株。总量居全省首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