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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8-07-13


  近日,市林业局召开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36号)文件要求,围绕林权证确权发放、林权抵押贷款和林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等工作,进行了深入座谈研究。

      这次座谈会这是市林业局党组分工调整和业务科室职责工作明确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市性林改工作会议,是根据深化林改工作需要和落实市委巡察市林业局党组反馈意见相关要求而召开的。会议重点围绕历年来林权证发放遗留问题、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隐患两项问题进行了座谈。各县区针对问题积极发言,剖析了问题和风险。一是林权证问题,我省在1983年和2008年前后集中颁发了一批林权证,但由于当时技术条件差,时间要求紧,为赶任务抢进度仓促办证,部分存在边界不清、面积不准、户名不符等问题,需要与国土部门研究制定出具体的解决措施。二是当前与不动产部门存在双方职责不清晰、测绘系统不一致、收费标准不统一等细节问题,需要上级部门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三是林权抵押贷款问题,要求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对林权抵押贷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重点看材料齐全、看手续完备、看程序合法情况,还要注重林业生态建设效益和森林、林木资源的保护,确保有效履行林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并就林权抵押登记工作移交以后,如何防范森林资源流失风险,服务林业生态发展等进行了认真探讨,并对下一步围绕《中国银监会 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57号)文件精神,加强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确保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安全、有效、稳步推进进行了安排。

     最后,市林业局副调研员张建生同志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提出了5点要求:一是各县区要对历史发放的林权证发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拿出专项调研报告;二是市林业局将林权证情况汇总梳理后报省林业厅,请示林权证查漏补缺及更正的具体操作办法,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三是要求对2015年以来的林权抵押贷款、涉林抵押情况逐项排查,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四是严格完成2018年林改工作责任目标任务。

信息来源:洛阳市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洛阳市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