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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5-03-27


    冬去春来,随着气温升高,春耕生产等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用火急增,加之清明将至,扫墓祭祀、上坟烧纸、燃放爆竹、旅游踏青等活动将大幅度增加,森林火灾隐患加大。据国家防火办下发的《2015年春季全国主要林区气候特征及火险形势预测报告》,我市可能出现高森林火险时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生产工作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森林消防队伍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全面做好扑大火、打硬仗的准备。
    二、要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市、区)要针对"清明节"前后上坟烧纸,扫墓祭奠活动相对集中,风景区人员密集的实际情况,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的森林防火宣传,普及防火知识,提升防火意识。
    三、要加大火源管理。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林区生产、生活用火审批制度,严禁在林内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尤其是加大对进山入林路口、重点林区、旅游景区、坟墓集中区等部位的巡查看护力度。要加强防火瞭望和地面巡查工作,做好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工作。 
    四、要加强防火值班。各级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人员不脱岗、不离岗,值班人员要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

信息来源:洛阳市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洛阳市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