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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益林办对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农户经济补偿进行督查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4-10-13


      5月26日-30日,省退耕中心周书清副主任带领督查组对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对农户经济补偿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范围涉及嵩县、栾川县、洛宁县、宜阳县、伊川县、新安县、孟津县、偃师市八个县(市)。
  从督查情况看,我市各县都能严格按照《河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意见》要求,公开、公正、及时对农户进行经济补偿兑付工作,资料完备并装订成册。周主任对我市公益林工作表示满意,特别对嵩县、栾川县两个县提出了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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