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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受刑罚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3-07


     洛宁县森林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2017利剑行动"。第二派出所一日破获三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为行动再添新功。 

     近日,第二派出所民警接到特情信息,有人在洛宁县上戈镇上坡子村麻沟组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民警迅速出警将贺某、张某、田某当场抓获,现场查获3个诱捕陷阱笼和19只野生鸟类。经清点后,办案民警就放生了被查获的这19只野鸟

     河南省于2014年2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对所有野生鸟类实行禁猎。洛宁县禁猎区贺某、张某、田某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触犯了刑律,现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等待贺某、张某、田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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